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7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
针对一些地区网贷行业出现的项目逾期增加、平台退出增多、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而一些不实传言造成投资人信心不足、加剧恐慌情绪等情况,会议指出,要准确宣传贯彻专项整治精神,牢记发展是以规范为前提,整治是为了更好发展。
从今年 6 月开始,P2P 网贷行业出现接连不断的坏消息。一些曾经承诺高收益的平台陆续出现逾期、提现困难甚至创始人跑路等现象。
由此,P2P 行业加速进入洗牌阶段。互金协会认为,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加速,规范发展态势正在形成,行业发展环境明显净化。
第一阶段:明确 P2P 性质,杜绝庞氏骗局
7 月 9 日,央行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的部署动员会,决定再用 1-2 年时间完成此次专项整治。
从过去几年的监管政策来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中涉及 P2P 的部分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对应着不同的监管任务。
第一阶段以 2016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标志,一直持续到 2017 年 6 月。
这份实施方案明确要求 P2P 必须坚持信息中介的属性,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融自保、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假标的等行为。
2016 年 8 月,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的借款额度上限做出了限制,并要求 P2P 平台通过公安部监制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2017 年 4 月,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风险防控指导意见,首次提及现金贷,要求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和虚假宣传。严格遵守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不得发放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这一阶段的主要成果是,明确了P2P网贷业态的性质,并对违规行为作出了严格界定。比如不能设立资金池从而避免庞氏骗局;必须通过信息安全等保测评,从而保证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安全。
第二阶段:分类整顿,严控 P2P 准入
第二阶段以 2017 年 7 月央行等十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为标志,这份通知将 P2P 网贷分为三类:合规类、整改类和取缔类。三者命运各不相同。
合规类网贷平台需要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登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整改类机构需要按照整改意见书严格实施整改计划。对于取缔类机构则要有序退出市场。
去年 8 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显著提高了 P2P 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程度。
紧接着的 12 月,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做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网贷平台的风险备付金模式与信息中介定位不符。在银监会与央行联合下发的另一份通知中,网络小贷被要求放贷杠杆率要表内、表外合并计算。
经历过这两个阶段的监管和整改,不合规和经营能力差的 P2P 网贷平台陆续暴露出问题,再加上宏观层面去刚兑和去杠杆的环境变化,才导致了今年 6 月到现在的集中暴雷。
金融配置上有积极意义的业务才能胜出
从监管层最近两年多颁布的政策思路来看,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将会被限制在一个边界越来越清晰明确的空间当中。
具体到网贷行业,现在的准入和备案管理机制比之前更加严格。政策明确要求非金融机构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时,不能再随意使用“交易所”、“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P2P”等字眼。
也就是说,即便你有足够多的资本,想开一家新的 P2P 公司没有之前那么简单了。
中金公司预计,接下来 1-2 年 P2P 退潮仍将继续,新一轮监管及整改验收工作可能在 2019 年 6 月之前完成。
随着网贷行业中的泡沫逐渐退去,新设立企业门槛居高不下,真正具有极强风控能力以及有价值的业务能力,这样的企业才能活到最后。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
上指出,要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7月16日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座谈会也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金融行业要着眼于长远长效,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开展合规审慎经营,只有始终坚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普惠水平、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从业原则,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才能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业内人士认为,高层的表态意味着,监管趋严之下,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边界将越来越清晰。未来,只有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有积极意义的业务,才能走的更加稳健,更加长远。这些平台和目前“暴雷”的平台的业务模式,应该是有本质上的差别。投资人应该理性看待行业现状,不应盲目加剧恐慌情绪。
针对近期一些地区网贷行业出现的项目逾期增加、平台退出增多、部分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而一些不实传言或不当报道误导社会舆论,造成投资人信心不足,加剧恐慌情绪等情况,上述互金协会座谈会建议,有关部门应引导媒体正确开展舆论宣传,对社会释放正确理性信号,避免因对一些事件的过度渲染和错误解读影响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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